東京日誌 Tokyo Log

2013年6月8日 星期六

記者與社交媒體網站

美聯社(The Associated Press)於5月7日,修訂了《美聯社員工社交媒體指南》,嚴禁員工在社交媒體上轉發未經證實的傳聞以及轉貼時必須加評論。

根據媒體報導,美聯社在其員工指南中,早已訂定了基本規則,例如,員工不得張貼任何表達政治觀點、於爭議性議題中不得貼出選邊站的文章,或是不得在自我介紹中公開自己的政治背景等。

社交媒體指南希望記者在使用網路時,得「避免透過推文和帖子散佈未經證實的傳言。」
要求記者在推文之前,得確定其內容的真實性,並且最好在內容加入引用、評論和來源,以維持美聯社一貫的媒體可信度。

媒體身處於科技爆炸時代,面對突發新聞事件,新聞生產的速度,遠不及社群媒體上無遠弗屆的網友轉播,美國媒體曾在Sandy颶風時期,向當地災民購買他們上傳至instagram的災情照片。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發生後,社交媒體也出現一連串最新的報導,使得傳統媒體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,引用社交媒體的推文,導致許多誤傳產生。

以台灣來說,台菲漁船案發生後,台灣人群起激昂,希望菲律賓道歉和制裁,同時也影響到住台灣的菲律賓勞工,網友董小姐於Facebook上發表一篇「聽來的」故事,說有位便當店老闆不願意賣便當給菲律賓人,網路上瘋狂轉貼,台灣立報記者引用後,甚至自導自演,令媒體可信度又蒙上一層灰。

種種事件發生,可以見得記者對於社交媒體的應用與傳播,確實得重新思考社交媒體的意義,美聯社的新規定,則是將社交媒體的推文,視為出版品,出版品質影響著媒體機構的信譽,因此,他們認為員工在使用Twitter或Facebook時,得謹言慎行。

以私人領域角度來說,記者當然可以在私人社交網站上,擁有自己的發言空間,自行選擇推文評不評論,或是推文的內容,畢竟社交媒體即是給予每個使用者分享生活的方式,即便記者在社交媒體上已是公眾人物,他也有權力隨心所欲的發言。

由此可見問題在於,為什麼媒體企業選擇限縮其員工在私人領域的行為和舉動。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使用者在使用社交媒體的那一刻開始,就沒有隱私可言。換句話說,即便記者在私人社群媒體上,發佈關於美聯社內部消息或是作業等事,也極度可能將此信息洩漏給有心人士。

6月7日,華盛頓郵報揭露一份文件,指出美國政府在2007年啟用 PRISM 計畫,讓美國情報體系(US Intelligence Community)存取網路公司的數據資料,也就是說,美國安全局和聯邦跳查局,能夠從 Microsoft、Google、Yahoo、Facebook、PalTalk、YouTube、Skype、Apple 等公司,存取每個美國公民的「敏感資料」。(來源:Inside

也就是說,當一家公司的員工,在使用社群媒體時,將轉推文章或是公司內部瑣事等消息發佈於自己的社群網站中,即便設定成限定給朋友看,那些資訊仍然能夠被有心人士看見。若有心人士想分析這家媒體機構,只要觀察員工們平時的推文,轉推文,生活心得等,就能夠對其寥落指掌,甚至影響媒體企業的信譽等。



參考資料:

PRISM scandal:tech giants flatly deny allowing NSA direct access to servers
科技報橘:即便是記者個人的FB貼文,都應視為新聞報導